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水利与环境学院拟确定玛尔甫哈·对山等29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拟发展对象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反映。
接访地点及电话:
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松竹园1号楼105室,电话:0531-89736917;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松竹园1号楼104室, 电话:0531-82769287。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