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高效,现就规范各网站、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校情院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无差错。
三、具体流程
1.“三审”:信息发布编辑一审,分管新闻宣传领导二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
2.“三校”:作者一校,信息发布编辑二校,分管新闻宣传领导三校。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所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3.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