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和《济南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济大校字〔2019〕1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填报志愿,现对专业分流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 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31-89736287
邮箱:stu_edu@ujn.edu.cn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3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产学研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二届黄河流域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济南大学 联合招生项目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