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要求开展工作。根据前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将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9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松竹园北楼203室 电话:0531-89736917
学生工作办公室:松竹园北楼105室 电话:0531-82769037
水利与环境学院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